图书馆关于启用学习盒子服务的通知
各位读者:
为方便广大读者合理、有序地存放学习资料,营造良好的阅览室学习环境,图书馆开始启用学习盒子的服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图书馆学习用品盒面向全体读者提供出借学习用品盒服务,每个盒子收取50元押金,先办先得,借完为止,到期归还即退还押金到一卡通。如有损坏或者丢失,需按照每个学习用品盒50元人民币进行赔偿。
2.学习用品盒出借时间为每周四8:00—21:00,借期为一个月。到期请及时到总服务台办理续借或归还,为保证资源有效利用,学期结束依然未办理归还的,盒内物品视为无主物处理,学习用品盒将被清空后强制归还,物品丢失责任由存放者自行负责。
3.学习用品盒仅限于读者存放学习用品,不得放置食品、抱枕、衣物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以及贵重物品,箱内发现食品饮料将进行没收,没收后的食品饮料将不再归还。对于违约情况屡教不听,图书馆有权将学习用品盒收回。
4.学习用品盒仅限放置在各阅览室规定存放位置,不得用来占座,不得带离图书馆,也不得放置在书桌或其他不应放置的位置。
5.学习用品盒内学习用品需摆放整齐并将盖子盖好,箱子上、下以及四周不得摆放个人物品,否则按照违规物品处理。物品丢失责任由存放者自行负责。
6.读者个人自带的学习用品盒需与图书馆的学习用品盒大小、颜色、体积一致,并按秩序放置在阅览室指定位置,不符合要求的则按照违规物品处理,物品丢失责任由存放者自行负责。读者个人自带的学习用品盒使用规则与图书馆学习用品盒使用规则相同。
7.使用者在使用学习盒子期间需遵守以上要求和《图书馆读者管理办法》,合理使用公共资源,共同维护图书馆阅读环境秩序。
特此通知。
吉利学院图书馆
2023年9月12日